极狐信息技术湖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极狐GitLab")与签署或以电子方式接受本协议的开源组织(以下简称 "成员")达成本开源方案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本协议于以下情况生效:(a)成员为获得对软件的初始访问或使用而点击本协议条款的“同意”或“是”,或(b)成员根据“极狐GitLab开源方案”(见下文定义)(“生效日期”)的要求获得对软件的访问权。极狐GitLab和成员被称为“一方”,合称为“双方”。
就各方而言,“相关机构”指直接或间接控制该方、受该方控制或与该方共同参与控制的任何实体,其中“控制”是指拥有实体百分之五十(50%)或以上的已发行股份或通过合同或其他方式具备管理实体的能力。
“商业条款”指https://gitlab.cn/terms/ 的“极狐GitLab订阅协议”,此协议仅适用于以下情况:
“社区版软件”指公开可用的、由社区开发的开源软件和组件,可能会随极狐GitLab软件一并提供。
“保密信息”的含义见第6条(保密)。
“极狐GitLab 开源项目”指https://gitlab.cn/handbook/marketing/community/ 中不定期更新的方案指南和概述,其中包括了可能针对参与极狐GitLab开源方案的相关指导、规则和要求。为免生疑义,极狐GitLab对于认定一方是否具备参与极狐GitLab 开源项目的能力拥有最终解释权。
“极狐GitLab 软件”指极狐GitLab 销售的软件及其他品牌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极狐GitLab “DevOps生命周期应用平台”的自我管理和/或SaaS版本。
“知识产权”指世界各地的所有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版权、商标、商业秘密和保密信息的合同权利或其他权利、道德权利、隐私权和公开权,以及任何其他知识产权和工业产权和专有权利,包括此等权利在世界各地的注册、申请、延续和延伸。
“开源组织”指符合下列条件的组织、个人、实体或机构,
“开源软件”指“开源倡议”(https://opensource.org/licenses/category)所定义的、适用于相应开源许可证而获得许可的软件。
“成员内容”指由成员或代表成员提供的,或通过使用GitLab软件或以其他方式分发的所有软件、信息、内容和数据。
“商标”指一方在他方软件中使用的用于表明可用集成的企业名称、主要标识、主要“按钮”或“图标”,以及一方明以书面形式确授权另一方依据本协议项使用的任何其他标识、服务标识、商标和认证标识。
2.1 根据本协议和极狐GitLab开源方案的条款,极狐GitLab授予成员非排他、有限、可撤销、全球性、不可再授权和不可转让的权利,成员仅可出于开发、创建、推广和管理极狐GitLab软件之用途使用极狐GitLab软件(“准许用途”)。为免生疑义,成员须遵守开源组织的要求才能适用“准许用途”的规定,且不得适用于任何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成员的相关机构。
2.2 只要成员对极狐GitLab软件的使用符合本协议的条款、极狐GitLab开源方案(及其规定的要求)和准许用途的规定,成员就无需支付极狐GitLab软件的此类相关使用费用。极狐GitLab提供的软件不包含任何支持服务,但是,成员可以通过极狐GitLab社区论坛寻求帮助。为明确起见,除非成员购买了极狐GitLab软件,否则极狐GitLab没有义务提供任何“支持”服务(见“商业条款”中的定义)。成员有权以双方商定的折扣价购买极狐GitLab软件。
2.3 尽管本协议或极狐GitLab开源方案有其他规定,如果成员对极狐GitLab软件的使用超出了准许用途规定的范围,成员则有义务依照商业条款就相关的极狐GitLab软件使用支付费用。为免生疑义,成员有义务就使用此类极狐GitLab软件支付相关费用,包括在被发现超出准许用途范围之前的所有软件使用支付费用。
3.1 成员应遵守本协议和极狐GitLab 开源方案中所规定的注册或认证要求(如有)。
3.2 成员必须是开源组织,才有权参与极狐GitLab开源方案。如果在任何时候,极狐GitLab认定某成员不再符合开源组织的要求,极狐GitLab应在三十(30)天内书面通知该成员。本协议将终止,成员将不得再参与极狐GitLab开源方案。
3.3 成员在访问和使用极狐GitLab软件和极狐GitLab开源方案的材料时,须同意遵守本协议的条款和极狐GitLab开源方案中的指南。成员同意不(也不授权任何第三方):(a) 超出准许用途和极狐GitLab开源方案的规定范围使用极狐GitLab软件和极狐GitLab开源方案的材料;(b)修改或创造极狐GitLab软件和极狐GitLab开源方案材料的任何衍生品;(c) 采取任何可能导致极狐GitLab软件和极狐GitLab开源方案材料受到任何第三方条款约束的行动。(d) 复制、分发、出售、分许可、出租或租赁极狐GitLab软件和极狐GitLab 开源方案材料,包括极狐GitLab提供的所有访问密钥,或将这些项目用于托管、服务提供商或相关用途;或 (e)以竞品分析为目的访问极狐GitLab软件和极狐GitLab开源方案材料,或传播与极狐GitLab软件有关的性能信息(包括正常运行时、响应时间和/或基准)。
3.4 极狐GitLab软件的部分内容需遵循基本的开源许可规定,包括但不限于社区版软件。本协议依据极狐GitLab开源方案规定了与极狐GitLab软件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并无意限制成员根据开源许可条款获得软件代码的权利。
4.1 除非本协议另有明确规定,否则极狐GitLab(及其许可方,如适用)对极狐GitLab开源方案、极狐GitLab软件相关,以及任何由成员、其相关机构、学生、用户和任何第三方提供的与极狐GitLab开源方案和极狐GitLab软件有关的建议、想法、改进请求、反馈或其他建议(以下简称“反馈材料”)都拥有完全的知识产权,这些材料都转交给极狐GitLab。反馈材料不包括成员的保密信息或成员拥有的知识产权,特此明确。本协议不构成对极狐GitLab开源方案和/或极狐GitLab软件的销售,也不构成向成员转让极狐GitLab开源方案和/或极狐GitLab软件的任何所有权或与之相关的权利,或任何其他知识产权。
4.2 成员不得删除、更改或混淆任何极狐GitLab(或其许可方)的版权声明、专有图例、商标或服务标记属性、专利标记或其他极狐GitLab(或其许可方)对极狐GitLab软件的所有权或贡献标志。
5.1 除非因下述原因引发终止,否则本协议的有效期限将自生效日期起计算,至一(1)年后 (“生效”)止。期满后,本协议将连续自动续约一(1)年(每次续约的期限称为“续约期限”)。有效期限和任何续约期限(如有)均称为“期限”。
5.2 在有效期限开始生效后,任何一方均可提前六十(60)天书面通知对方后,终止本协议。如果一方违反了在本协议所约定的义务,并且在收到非违约方的通知后三十(30)天内没有纠正相关违约行为,则另一方可以以书面通知立即终止本协议。出具违约通知的一方须在通知中合理、详细地描述相关的违约行为。此外,如果一方成为破产申请、资不抵债、或债权人主张利益的对象,则另一方可以书面通知立即终止本协议。
5.3 极狐GitLab在下述情况中也可暂停成员对极狐GitLab软件和极狐GitLab开源方案材料的使用,或立即终止本协议:(a)法律要求;(b)成员不再符合开源组织的条件;或(c) 极狐GitLab认定继续执行本协议可能导致其背负法律或商业责任,或对其产品、服务、声誉或用户造成损害。
5.4 一旦终止本协议,成员对极狐GitLab软件和极狐GitLab开源方案材料(包括相关访问密钥和凭证)的使用权将立即终止,成员将停止使用所有此类内容,但本协议的所有其他条款将继续生效。如本协议允许,极狐GitLab将不承担因本协议终止或暂停而产生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6.1 “保密信息”是指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以及各方的任何其他非公开技术或商业信息,无论是口头或书面,在披露时被书面指定为“保密”或“专有”的,或接收方合理理解为披露方的保密信息的信息,包括与各方的技术、创意、概念、算法、源代码、方法、工作流程、实施过程、当前和未来的产品和服务、研究、工程、设计、财务信息、采购要求、客户名单、业务预测、路线图、营销计划、定价、折扣和提议有关的信息。
6.2 保密信息不应包括以下任何信息:(a)非因接收方的过错或违反本协议而为公众所普遍获得的信息;(b)在披露时,接收方合法拥有且无保密义务的信息;(c)在未使用披露方的保密信息的情况下,接收方自主开发的信息;(d)接收方从对披露方不负有保密义务的第三方合法获得且在使用的信息,且没有使用和披露的限制;或(e)接收方根据本协议的其他规定被允许公开披露的信息。
6.3 任何一方均不得向任何人披露另一方的保密信息,也不得将另一方的保密信息用于任何用途,除非这是行使本协议所规定的权利或义务所必需的(“准许用途”)。各方应采用至少同等程度的保护措施(但不能低于合理的保护水平),防止对方的保密信息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使用、传播和复制。各方应在准许用途的范围内,只将相关的保密信息披露给真正需要访问此类保密信息的员工、顾问、相关机构和缔约方,并且,所有此类雇员和缔约方均须遵守有关披露和使用的规定,采取不低于本协议所规定的保护措施。各方应对其员工、顾问、相关机构的员工、顾问和缔约方若违反本协议第6条规定,各方就按照自己员工违约的标准承担相应责任。
6.4 依照本协议所规定,保密信息披露三(3)年后,第6条规定的保密义务即失效。接收方应根据方书面要求,立即归还或销毁(若是电子数据,采取商业上合理的方式删除或使接收方实际无法获取)对方披露的保密信息。
6.5 本协议不得被解释为阻止接收方根据有效的法院命令、法律、传票或法规向法院或政府机构披露披露方的保密信息,只要接收方符合以下条件:(a)在披露前出具合理通知(或法律允许的最长通知期限),法律禁止的除外;(b)在披露方抵制或限制此类保密信息的披露所做的任何合法努力中,向披露方提供合理协助,费用由披露方承担;以及(c)仅披露披露方保密信息中依法要求披露的部分。
6.6 双方同意,除本协议规定的情况外,接收方对保密信息的披露可能会导致不可挽回的伤害,而金钱赔偿不足以补偿披露方的损失。双方还同意,如果出现以下披露或威胁披露:(a)披露方有权依法或相关规定申请禁令,阻止违约或违约威胁,还可要求其他补偿; (b) 各方承认,在此情况下,可以申请禁令,也是必要的。根据本协议披露的所有保密信息都属于披露方的财产。除非在本协议中明确说明,否则本协议或任何保密信息的披露均不代表授予任何知识产权相关的许可或权利。
7.1 双方特此声明并保证,双方享有签订本协议的合法权利。
7.2 除非本协议另有明确规定,否则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规定均按“原样”提供,而不作任何形式的质保。各方不承认任何隐含的质保,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关于适销性或针对特定目的隐含质保。
7.3 成员应对基于或因以下原因而造成的任何索赔、损失、成本、开支(包括合理的律师费)、损害赔偿或责任进行赔偿、辩护(应极狐GitLab的要求),并保护极狐GitLab及其相关机构和各自的董事、管理人员、员工、代理方、缔约方、最终用户和被许可方免受损害:(a)成员对极狐GitLab软件和/或极狐GitLab开源方案材料的使用,和/或(b)成员与任何最终用户/学生的关系或互动。极狐GitLab可自费与其律师共同参与任何索赔相关的辩护和和解,而成员事先若未经极狐GitLab书面同意(不得无理拒绝),不得就索赔进行和解。
8.1 除成员的以下情况外:(A)第7.3条所规定的赔偿义务,或者,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在任何情况下,任何一方均不对另一方的利润或收入损失、使用或数据损失,保险或替代商品或服务的成本,或附带的、后果性的、惩罚性的、特殊性的或惩戒性的损害,或任何类型或种类的间接损害承担责任,无论损害是由本协议或本协议所规定的权利、许可证、产品或服务引起的,还是由违反保证、违约、疏忽、侵权或任何其他法律理论引起的,也无论当事人是否已被告知发生此类损害的可能性。
9.1 对于成员使用以“软件即服务”方式提供的极狐GitLab软件,极狐GitLab应负责建立和维护商业上合理的信息安全计划,其目的是:(i)确保成员内容(Member Content)的安全性和保密性;(ii)保护成员内容的安全性或完整性免受任何可预见的威胁或危害;(iii)防止未经授权而访问或使用成员内容;(iv)确保GitLab的所有分包商(如有)遵守上述所有规定。在任何情况下,GitLab的信息安全方案所规定安全措施都不应低于极狐GitLab保护其自身商业敏感数据所采取的信息安全措施。在访问和使用极狐GitLab软件和/或极狐GitLab开源方案材料时,成员应使用商业上合理的安全和杀毒措施,防止未经授权而访问或使用极狐GitLab软件和/或极狐GitLab开源方案材料,并及时通知极狐GitLab其发现的任何此类未经授权的访问或使用。
9.2 对于成员使用以“软件即服务”方式提供的极狐GitLab软件,极狐GitLab应负责建立和维护商业上合理的信息安全计划,其目的是:(i)确保成员内容(Member Content)的安全性和保密性;(ii)保护成员内容的安全性或完整性免受任何可预见的威胁或危害;(iii)防止未经授权而访问或使用成员内容;(iv)确保GitLab的所有分包商(如有)遵守上述所有规定。在任何情况下,GitLab的信息安全方案所规定安全措施都不应低于极狐GitLab保护其自身商业敏感数据所采取的信息安全措施。在访问和使用极狐GitLab软件和/或极狐GitLab开源方案材料时,成员应使用商业上合理的安全和杀毒措施,防止未经授权而访问或使用极狐GitLab软件和/或极狐GitLab开源方案材料,并及时通知极狐GitLab其发现的任何此类未经授权的访问或使用。
9.3 成员还应采取合理充分的隐私和安全措施维护和处理所有成员内容,并遵守所有适用的隐私法律和法规。
10.1 在履行本协议所约定义务时,各方应遵守可适用的所有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数据隐私法和出口管制方面的法律法规。
10.2 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直接或依法分派、委托、分包或以其他方式转让本协议的任何权利或义务或本协议的任何部分或全部内容。 除本协议第协议11.2条规定的情况外,任何试图转让、过渡、委托或分包本协议所约定的权利或义务的行为均视为无效。根据上述限制,本协议对双方及其各自的继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具有约束力,符合双方的利益,并可强制执行。
10.3 若要放弃本协议所约定的任何权利,须以书面形式并经寻求放弃的一方签字后方可生效。任何此类弃权仅适用于准许弃权的情况。除非本协议另有明确规定,否则依据本协议,导致的补偿是累积性的,且不排除根据相关法律主张其他补偿。
10.4 本协议的目的不是为了使本协议双方以及(如适用)双方的继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以外的任何个人或一方受益。双方均为独立缔约人。本协议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被解释为在双方之间建立成员、合资、代理、雇佣或信托关系。任何一方均无权利或权力以另一方的名义或代表另一方承担或创设任何类型的明示或暗示义务,或声称其拥有此类权力。各方应各自承担其在履行本协议所约定的义务时所产生的费用。
10.5 除非本协议另有明确规定,否则所有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在以下情况即视为送达: (a) 实际收到; (b) 由国家承认的翌日快递服务(要求出示收据)送至本协议指定的或通过书面通知更新的接收方地址 (c) 经电子通信接收,并由任何一方同时创建了电脑记录留证。
10.6 双方同意,本协议是双方相互认同的完整和排他性声明,并以此取代和取消此前所有与本协议标的有关的书面和口头协议、沟通和其他谅解性文件。
10.7 本协议以及本协议所产生的所有关系、纠纷、索赔和其他事项(包括非合同争议或索赔)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专属管辖,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无须考虑法律规定的冲突。
10.8 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被宣布为司法无效、不可执行或作废,该决定不具有使本协议其余部分无效或作废的效力,双方的意图和协议是,在维持本协议意图的前提下,在必要的范围内修改该条款以使其有效、合法和可执行,如果此类修改无法进行,则用另一个有效、合法和可执行的条款代替,以达到相同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