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更新日期:2022年7月29日
本协议由极狐信息技术(湖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极狐(GitLab)”)或者极狐(GitLab)的关联公司或极狐(GitLab)指定的第三方与签署或以电子方式接受本协议的开源组织(以下简称“成员”)之间订立。本协议于以下情况生效:(1)成员为获得对极狐服务的初始访问或使用而点击本协议条款的“同意”或“是”,或(2)成员根据“极狐GitLab开源项目”(见下文定义)的要求获得对极狐服务的访问权(下称“生效日期”)。本协议任一签署方单称为“一方”,合称为“双方”。
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本协议的全部内容,特别是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可能以加粗和下划线的形式提示您注意。一旦您通过盖章、网站页面点击确认、下载极狐服务安装包并点击“安装”或“同意安装”,或者以其他明示或默示方式选择接受本协议或参与极狐GitLab开源项目,即视为您已完全同意并接受本协议(包括极狐(GitLab)对本协议不时做出的修改和更新以及极狐(GitLab)不时订立的其他相关条款和条件),并愿意受其约束。如您不同意本协议,请勿参与极狐GitLab开源项目。
1.1. “保密信息”:是指双方在订立及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由一方向另一方提供的全部技术、商业、法律、管理、财务或其他方面的任何信息,或者了解到的对方的技术、商业信息,以及本协议及其全部附件的内容,以及由一方明确表示为保密信息、或根据信息的性质应被或可能被合理地预期将被视为具有保密性质的其他信息。
1.2. “成员内容”:是指由成员或代表成员向极狐(GitLab)(或其关联公司,或其指定提供极狐服务的第三方)提供的所有软件、信息、内容和数据,或通过使用极狐服务而使极狐(GitLab)(或其关联公司,或其指定提供极狐服务的第三方)可获得的或以其他方式分发的所有软件、信息、内容和数据。
1.3. “关联公司”:是指就某一主体而言,控制、受控于该主体或同该主体共同受某一主体控制的实体。“控制”指直接、间接或作为受托人或执行人拥有对一主体的业务、事务、管理或决策作出指示或责成他人作出指示的权力,无论是通过拥有股权、投票权或有表决权的证券,还是作为受托人或执行人,也无论是根据合同、协议安排、信托安排还是以其他方式,其中包括(1)直接或间接拥有该主体已发行的股份或股权的百分之五十(50%)或以上,(2)直接或间接拥有该主体百分之五十(50%)或以上的投票权,或(3)直接或间接有权委派该主体的董事会或类似管理组织的大部分成员。“受控”具有与上述解释相同的含义。
1.4. “极狐GitLab开源项目”:是指 https://gitlab.cn/handbook/marketing/community/ 中不时更新的项目指南和概述,其中包括了可能针对参与极狐GitLab开源项目的相关指导、规则和要求。为免生疑义,极狐GitLab对于认定一方是否具备参与极狐GitLab开源项目的资格拥有最终解释权,并有权随时增删、更新或修改极狐GitLab开源项目的相关规则(包括但不限于开源许可证、贡献者协议、原创者声明等)。
1.5. “极狐服务”:是指由极狐(GitLab)、极狐(GitLab)的关联公司或者极狐(GitLab)指定的任何第三方提供的应用程序、软件、SaaS服务、技术服务、课程培训等产品和服务。
1.6. “极狐网站”:是指由极狐(GitLab)、极狐(GitLab)的关联公司或者极狐(GitLab)指定的第三方现在和/或未来运营的网站,包括但不限于gitlab.cn、jihulab.com、gitlab.hk及其子域名和所有网站后续的不断更新,以及极狐(GitLab)在极狐网站中明确载明并同样适用的其他极狐(GitLab)相关的网站等,以及前述网站上提供的所有内容、服务和文档。
1.7. “开源软件”:是指“开源倡议”(https://opensource.org/licenses/category)所定义的、适用于相应开源许可证而获得许可的软件。
1.8. “开源组织”:是指符合下列条件的组织、个人、实体或机构:(1)创建、开发和/或管理开源软件的发展;(2)不寻求从销售/提供开源软件或任何与此类开源软件相关的服务中获利;以及(3)成员提供的开源软件必须公开可见,并可在 https://docs.gitlab.cn/jh/public_access/public_access.html 中的相关文件内找到。除非极狐(GitLab) 和成员之间另有书面约定,否则开源组织不应包括任何政府机构或部门。
1.9. “社区版软件”:是指可公开获得的、社区开发的开源软件和无偿提供给用户使用的极狐服务组件。
1.10. “用户”:是指经成员根据本协议授权,能够访问或使用该成员有权使用的极狐服务的单一个人、雇员、承包商或其他第三方个人,无论用户是否实际访问或访问极狐服务的频率如何。用户(若为自然人)必须年满十八(18)周岁。用户若为法人或其他机构实体,则应具有履行本协议的行为能力和责任能力。
1.11. “支持服务”:是指由极狐(GitLab)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提供的极狐服务的技术支持。
1.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中国”:仅为本协议之目的,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不包含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和中国台湾(本协议条款另有说明的除外)。
2.1. 本协议旨在确保极狐(GitLab)能够依据本协议的有效约定向参与极狐GitLab开源项目的成员提供极狐服务。极狐(GitLab)根据本协议提供的极狐服务以极狐GitLab开源项目页面信息为准。
2.2. 本协议内容同时包括极狐(GitLab)可能不断发布的关于极狐服务的相关协议、业务规则、政策及公告声明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极狐GitLab开源项目的相关指导、规则和要求,以及极狐网站和https://gitlab.cn/terms发布的《极狐GitLab订阅协议》、《极狐GitLab隐私保护政策》、《极狐GitLab 网站使用条款》、《极狐GitLab Cookies政策》、《极狐GitLab 用户服务协议》、《极狐GitLab法律声明》(前述文件与本协议统称为“极狐网站协议”),极狐网站协议一经正式发布,即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成员同样应当遵守。为免疑义,如极狐网站协议的约定与本协议冲突或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3.1. 根据本协议和极狐GitLab开源项目的条款(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时长和用户数的限定),极狐(GitLab)授予成员一项针对其自身的非排他、有限、可撤销、不可再授权(但仅为成员内部使用而授权其对应的用户使用除外)和不可转让的权利,成员仅可出于开发、创建、推广和管理开源软件之用途使用极狐服务(“准许用途”)。为免生疑义,成员仅在符合开源组织的条件才能适用“准许用途”的规定,且“准许用途”的规定不得适用于成员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成员的关联公司,但仅为成员内部使用而授权其对应的用户使用除外。
3.2. 只要成员对极狐服务的使用符合本协议的条款、极狐GitLab开源项目(及其规定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时长和用户数等)和准许用途的规定,成员就无需支付极狐服务的相关使用费用。但极狐(GitLab)及其关联公司根据本协议向成员提供的极狐服务不包含任何支持服务(即支持服务需另行付费),成员可以通过极狐GitLab社区论坛寻求帮助。为明确起见,除非成员购买了本协议约定无偿使用范围以外的极狐服务,否则极狐(GitLab)(包括其关联公司及其指定的第三方)没有义务提供任何支持服务。成员可以双方商定的折扣价购买本协议约定无偿使用范围以外的极狐服务,就成员购买的该等极狐服务,双方的权利义务以位于 https://gitlab.cn/terms/subscription-agreement/ 的《极狐GitLab订阅协议》(“《极狐GitLab订阅协议》”)或其与极狐(GitLab)或其关联公司就购买该等极狐服务订立的其他协议为准。
3.3. 无论本协议或极狐GitLab开源项目是否有其他规定,如果成员对极狐服务的使用超出了准许用途规定的范围,则成员有义务依照《极狐GitLab订阅协议》或通过与极狐(GitLab)或其关联公司订立其他协议,就使用相关的极狐服务支付费用。为免生疑义,成员有义务就任何超出准许用途而使用的极狐服务支付相关费用,包括为在被发现超出准许用途范围之前超范围使用的所有极狐服务支付费用。否则,成员将视为对本协议的违反,并不得继续在准许用途内使用极狐服务。
4.1. 成员应遵守本协议和极狐GitLab 开源项目中所规定的注册或认证要求(如有)。
4.2. 成员必须持续符合开源组织的条件,才有权参与极狐GitLab开源项目。如果在任何时候,极狐(GitLab)认定某成员不再符合开源组织的要求,极狐(GitLab)应书面通知该成员,并有权采取第6.4条约定的措施。
4.3. 成员在访问和使用极狐服务和极狐GitLab开源项目的材料时,须同意遵守本协议的条款和极狐GitLab开源项目的相关指导、规则和要求。成员同意不(且不应授权任何第三方):(1)超出准许用途和极狐GitLab开源项目的规定范围使用极狐服务和极狐GitLab开源项目的材料;(2)修改极狐服务和极狐GitLab开源方案材料或创造任何其衍生品;(3)采取任何可能导致极狐服务和极狐GitLab开源方案材料受到任何第三方条款约束的行动;(4)复制、分发、出售、分许可、出租或租赁极狐服务和极狐GitLab 开源项目材料(包括极狐(GitLab)提供的所有访问密钥),或将极狐服务和极狐GitLab开源项目材料(包括极狐(GitLab)提供的所有访问密钥)用于托管、用作提供服务或相关用途;(5)以竞品分析为目的访问极狐服务和极狐GitLab开源项目材料,或传播与极狐服务有关的性能信息(包括正常运行时长、响应时间和/或基准);(6)以任何反编译、破解、逆向工程或其他任何技术形式突破极狐服务、极狐GitLab开源项目与准许用途的限制,将该等成果用于内部研究学习用途之外的其他任何用途;或(7)以任何其他法律或技术形式故意或过失给极狐GitLab、极狐服务或极狐GitLab开源项目造成实质性不利影响。
4.4. 成员在访问和使用极狐服务和极狐GitLab开源项目的材料并提交贡献内容时,贡献内容亦应遵守本协议约定、极狐服务和极狐GitLab开源项目的相关限制与要求;“贡献内容”系指由成员有意地向极狐GitLab开源项目提交,以便被包含或记载在任何极狐GitLab开源项目拥有或管理的产品或项目中的任何原创作品,包括对既存作品的任何修改和增加。为本定义之目的,“提交” 系指向极狐GitLab、极狐GitLab开源项目或其代表进行的任何形式的电子或书面交流,包括但不限于为讨论和改善作品为目的, 通过极狐GitLab开源项目管理的(或以极狐GitLab开源项目名义管理的)电子邮件列表、源代码控制系统和问题跟踪系统进行的交流等。
5.1. 任何由成员、成员的关联公司、学生、用户和任何第三方提供的与极狐GitLab开源项目和极狐服务有关的任何修改、建议、想法、改进请求、反馈或其他建议(以下简称“反馈材料”,反馈材料包含本协议4.4条所述的“贡献内容”),特此不可撤销地无偿转让给极狐(GitLab)。为避免疑问,反馈材料不包含合法属于成员的保密信息或成员此前已经合法拥有的知识产权。如果成员、成员的关联公司、学生、用户或任何第三方因为适用法律的规定无法将对反馈材料享有的权利、所有权或利益转让给极狐(GitLab),则其特此授予极狐(GitLab)一项排他性的、免收使用费、许可费与版权费的、可转让、不可撤销的、永久的、且在全世界均适用的许可(包括多层转许可、再许可的权利,亦包括全部的知识产权许可,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许可、专利权许可等),根据此项许可,极狐(GitLab)可行使该等权利以复制、修改、改进、衍生、公开展示、公开执行、转授权和发布成员的反馈材料和该等衍生作品。
5.2. 除本协议第3.1条及第5.1条明确约定的情况外,与极狐服务相关的所有权利、所有权、利益及知识产权归属于极狐(GitLab)及其关联公司或极狐(GitLab)书面同意的其他第三方(如适用)。
5.3. 本协议不构成对极狐GitLab开源项目和/或极狐服务的销售,也不构成向成员(包括其对应的用户)转让极狐GitLab开源项目和/或极狐服务的任何所有权或与之相关的权利,或任何其他知识产权。
5.4. 成员不得,且不得授权第三方(1)未经极狐(GitLab)事先书面同意在本协议约定范围之外使用、传播、许可、授权使用极狐(GitLab)(或其关联公司、或极狐(GitLab)书面认可的许可方)的商标、标识、其他知识产权等或明示或暗示其与极狐(GitLab)(或其关联公司、或极狐(GitLab)书面认可的许可方)具有任何代理、代表或关联关系等;(2)删除、更改或模糊任何极狐(GitLab)(或其关联公司、或极狐(GitLab)书面认可的许可方)的知识产权声明、专有图例、商标或服务标志属性、专利标记、许可证文件(开源License等)或表明极狐(GitLab)(或其关联公司、或极狐(GitLab)书面认可的许可方)对极狐服务的所有权或贡献的其他标记。
5.5. 成员声明并保证:(1)其拥有成员内容以及与之相关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利、所有权和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其为成员内容以及与之相关的知识产权的唯一所有权人);(2)其提供给极狐(GitLab)的反馈材料、储存、上传至极狐服务的以及提供给极狐(GitLab)的成员内容、对极狐服务的使用、以及使用极狐服务所产生的成果均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以及(3)其应在后续使用极狐服务过程中,遵照相关约定,在合理明显的产品位置展示所涉的任何极狐(GitLab)(或其关联公司、或极狐(GitLab)书面认可的许可方)的知识产权声明、专有图例、商标或服务标志属性、专利标记、许可证文件(开源License等)、或表明极狐(GitLab)(或其关联公司、或极狐(GitLab)书面认可的许可方)对极狐服务的所有权或贡献的其他标记。
5.6. 如果第三方机构或个人对成员使用极狐服务所涉及的反馈材料、成员内容、对极狐服务的使用、或者使用极狐服务所产生的成果及相关的知识产权的权利归属提出质疑或投诉,成员有责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并配合极狐(GitLab)开展相关投诉处理工作。如成员未能提供充足的相反证据或逾期未能反馈的,极狐(GitLab)将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立即终止极狐服务和/或本协议、中止极狐服务和/或删除相应信息等处理措施。因成员未及时更新联系方式或联系方式不正确而致使未能联系到成员的,亦视为成员逾期未能反馈。极狐(GitLab)因此中止或终止极狐服务和/或本协议的,极狐(GitLab)不承担任何责任。
6.1. 除非本协议依据约定终止,否则本协议的有效期限将自生效日期起计算,至一(1)年后止(“初始期限”)。受限于第6.2条的约定,初始期限届满后,本协议将连续自动续约一(1)年(每次续约的期限称为“续约期限”)。初始期限和任何续约期限(如有)统称为“有效期限”。
6.2. 在有效期限内,任何一方均可提前六十(60)天书面通知对方后,终止本协议。
6.3. 在下列情况下,有权的一方可终止本协议:
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并且在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后三十(30)天内未纠正该等违约行为的,作为非违约方的另一方有权通过发出书面通知的方式终止本协议;
一方破产、进入清算或解散程序、停止业务或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该方应当于上述事件发生前提前书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有权即刻通过书面通知方式单方面终止本协议;若该方未能及时提前书面通知另一方前述事宜,则除非另一方另行书面同意,则本协议于上述事件发生之日起即刻终止;
一方侵犯另一方的知识产权,另一方有权即刻通过书面通知方式单方面终止本协议;或
本协议其他条款约定的终止情形。
6.4. 极狐(GitLab)在下述情况中也可暂停成员对极狐服务和极狐GitLab开源项目材料的使用,或立即终止本协议:(1)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的要求;(2)成员不再符合开源组织的条件;(3)成员严重违反本协议;或(4)极狐(GitLab)认定继续履行本协议可能导致其背负法律或商业责任,或对其产品、服务、声誉或其他用户造成损害。
6.5. 一旦本协议终止,成员对极狐服务和极狐GitLab开源项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访问密钥和凭证)的使用权将随之立即终止,成员应停止使用所有极狐服务和极狐GitLab开源项目材料。极狐(GitLab)、其关联公司和其指定的第三方(如适用)不对本协议中止或终止承担任何义务或责任。
7.1. 本协议双方对其在本协议项下接收的对方的保密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在形式上,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1)以手写、打印、软件、胶片、录像、录音、维护数据或其他方式记载的信息;(2)以口头方式告知但在告知时说明需要保密的信息;(3)以软件代码、文字图形、图纸、分析注释、备忘录、研究报告、编辑资料等各种形式出现的信息。
在内容上,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双方的网络运行情况、软件情况、技术手段、人员组成及联络信息、经营营销和战略发展策略、财务信息、新产品和新服务尚未公之于众前的筹划信息、客户群的构成信息和联络信息及销售渠道、涉及国家、企业秘密和用户名、口令等各种不对外公开的信息。
7.2. 无论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或者本协议终止之后的任何时间,双方都必须遵守如下承诺:
双方各自的保密信息是各自的财产,若向本协议另一方披露,另一方只能在本协议范围内为了履行和完成本协议目的而使用;双方应妥善保管其接受到关于对方的保密信息,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对方的保密信息使用于履行本协议以外的目的。
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自己的客户、合作伙伴、主顾、关联公司及对方的商业竞争对手等)泄露、出售、出租、转让、许可使用或共享对方的保密信息,或提供可接触对方保密信息的手段。
双方应本着“必要才知晓”的原则使自己的雇员、代表、代理等一切可能接触或使用对方保密信息的人仅为了本协议目的且在本协议范围内接触和使用对方的保密信息,且确保知悉人员承担同样的保密义务。
如果因履行本协议义务,一方需要向第三方提供对方的保密信息,应获得对方的书面许可,并确保该第三方承担本协议规定的相同的保密义务;本协议终止后,任何一方应根据对方的具体要求返还全部或部分含有保密信息的任何形式和内容的资料,或在披露方的见证下销毁全部保密信息及其载体,不得留存。
7.3. 双方同意如下信息不受第7.2条所限:
已成为公知信息,而接收方对此并无过错;
披露时接收方已经合法知晓的信息;
接收方从第三方合法获得的信息,且未附加保密的义务;
接收方并未使用保密信息,而自行合法研发获得的信息;
披露方事先书面同意披露或使用的信息;或
极狐(GitLab)为完成本协议之目的在必要范围内向负有保密义务的第三方披露的信息。
7.4. 一方发现保密信息发生泄露等事故时,应立即告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采取合理的对策。受限于第9.2条的约定,如因一方的故意或过失造成保密信息泄露时,该方须承担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且须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将对方损失控制在最小限度内,并自行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和责任;如果一方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而使损失扩大,则该方对对方扩大的损失亦承担赔偿责任。
7.5. 接收方可根据司法或政府命令披露保密信息,前提是接收方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向披露方发出合理的事先通知,允许披露方对该命令提出异议。
7.6. 极狐(GitLab)可以收集与极狐服务性能和成员使用极狐服务相关的数据,并报告总体响应率和其他总体衡量标准。尽管有上述规定,除位于 https://gitlab.cn/privacy/ 的《极狐GitLab隐私保护政策》(“《极狐GitLab隐私保护政策》”)另有规定或成员另行事先书面同意外,极狐(GitLab)不会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成员系该等数据的来源。
7.7. 不论本协议是否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协议的保密条款不受其限制而继续有效,双方均应继续承担保密条款约定的保密义务。
7.8. 为切实履行本条规定,双方可视需要另行签署保密协议。
8.1. 在有效期限内,成员声明并保证:
其拥有法律法规要求的与使用极狐服务以及利用极狐服务相关的资质和能力;
其应保证和促使其对应的用户遵守本协议的所有规定;
对于不属于个人的成员,(1)其最终母公司在中国(仅为本条之目的,包括中国香港及中国澳门,不包括中国台湾,下同)成立或由具有中国籍的个人最终控制;(2)其仅在中国地域范围内使用极狐服务;及(3)本协议及适用订单(如有)项下的发票地址属于中国地域范围内;及
其不在本协议任何一方适用的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范围之内,其经营活动及其与极狐(GitLab)、极狐(GitLab)的关联公司以及极狐(GitLab)指定的第三方进行本协议项下的交易亦遵守本协议任何一方关于进出口管制、国家安全审查、网络及数据安全等适用的法律法规、行政命令及其他相关规定,该等活动及交易亦遵守所有适用法域的有关制裁或审查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与措施。
8.2. 在有效期限内,极狐(GitLab)声明并保证其有权签署本协议。
8.3. 极狐服务、极狐GitLab开源项目和相关的保密信息以及极狐GitLab与本协议相关的任何内容均按“原样(As-is)”提供。极狐(GitLab)及其关联公司、极狐(GitLab)认可的许可方不以明示或暗示方式提供涉及如下方面的任何保证、担保或陈述:极狐服务和极狐GitLab开源项目(包括其内容及其他信息)及时、安全、准确、真实、完整,或不存在缺失、程序错误、缺陷或安全瑕疵,或不侵害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或具有适销性与特定用途适用性,或具有成员期望的特性与商业价值,或在任何特定时间或地点可用,或符合任何适用法律。对于因成员和/或其用户下载和/或使用从极狐服务获取的文件、信息、内容、极狐GitLab开源项目材料或其他材料而造成的任何损失风险,极狐(GitLab)及其关联公司、极狐(GitLab)认可的许可方概不负责。
9.1. 成员将针对第三方对极狐(GitLab)及其关联公司及其书面认可的第三方(包括前述主体的董事、管理人员、员工、代理方、缔约方、最终用户和被许可方)提起的下述任何索赔、要求、诉讼或法律程序为极狐(GitLab)及其关联公司及其书面认可的第三方进行抗辩:(1)成员对极狐服务和/或极狐GitLab开源项目材料的使用;(2)因成员与其用户/学生的关系或互动;(3)任何因成员内容或因成员将成员内容或任何非极狐服务(或两者的组合)与极狐服务和/或极狐GitLab开源项目材料一起使用而引发的侵权索赔,或(4)因成员以非法方式或违反本协议、极狐GitLab开源项目(及其规定的要求)和/或准许用途的规定使用极狐服务而引起的索赔(以下均称为“极狐索赔”)。成员将赔偿极狐(GitLab)及其关联公司因极狐索赔而最终由极狐(GitLab)及其关联公司承担的任何损害、合理的律师费和其他费用。极狐(GitLab)及其关联公司可与其律师共同参与任何极狐索赔相关的辩护和和解,而成员事先若未经极狐(GitLab)书面同意,不得就索赔进行和解。
9.2. 无论是基于合同、侵权行为(包括过错及无过错责任)还是其他原因,对于成员使用极狐服务和/或极狐GitLab开源项目材料而导致的任何损失和损害,极狐(GitLab)和/或其关联公司、极狐(GitLab)认可的许可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即使这种情况是可以预见的。前述损失和损害包括但不限于:(1)任何直接的、间接的、惩罚性的、偶然的、特殊的、附带的及继发性的损害;(2)替代产品或服务的采购成本;(3)数据的使用中断、丢失或损坏。极狐(GitLab)对极狐服务的任何故障或延迟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10.1. 成员应确保其收集、加工、存储、传输、使用、提供、公开、删除与本协议相关的任何和所有信息或数据(包括但不限于个人数据)(“成员数据”)时,遵守适用的数据保护法(“数据保护法”),包括但不限于已获得处理成员及其对应的用户的数据所需的全部必要授权和同意。在进行任何此类收集、加工、存储、传输、使用、提供、公开、删除之前,成员已采取并保持适当的组织、技术和安全措施,以防止任何未经授权的访问以及成员数据泄露、篡改、丢失。一旦发现违反数据保护法且与成员数据有关的任何行为以及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数据泄露、篡改、丢失(“安全事件”)时,成员应立即通知极狐(GitLab),并与极狐(GitLab)合作进行调查和实施合理要求的任何措施。
10.2. 成员对其于极狐服务中存储的成员数据的完整性和保密性负责。因成员维护不当或保密不当致使上述成员数据泄漏、篡改、丢失所引起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成员自行承担。
10.3. 成员对其于极狐服务中存储的成员数据内容负责,如因上传、发布的成员数据违反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国家政策或本协议,由此造成的全部结果及责任由成员自行承担。
10.4. 双方承认并同意,(1)极狐服务不是为存储、处理、编译或传输敏感数据(定义见下文)而设计的,(2)成员不得通过使用极狐服务或其他方式,在《极狐GitLab隐私保护政策》覆盖的个人信息收集情况外,且在未取得极狐(GitLab)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向极狐(GitLab)提供敏感数据。“敏感数据”是指:(a)《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适用的个人信息、重要数据保护法律法规及任何后续立法中规定的个人信息、重要数据及核心数据;(b)受中国及外国法律法规保护的任何与上述类似的信息数据;及(c)受中国相关法律法规限制、禁止的任何违法内容和数据。成员进一步同意,极狐服务及其任何功能并非旨在满足上述任何关于敏感数据的法律法规规定的任何义务。在《极狐GitLab隐私保护政策》覆盖的个人信息收集情况外,且未经极狐(GitLab)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对于成员自行使用极狐服务而对任何敏感数据进行收集或处理的行为,极狐(GitLab)不承担任何责任。
11.1. 成员确认并承诺其不曾、不得且不得允许其任何子公司或者关联公司、或其各自的任何董事、高级职员、管理人员、员工、独立承包商、代表人、代理人、或者以前述人员的名义或代前述人员行事的任何其他人(单独并共同称为“成员关联方”)向任何人提供、支付、承诺支付或者授权支付任何钱款或者给予任何有价物(无论直接或间接)以致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以及其他关于中国反腐败的适用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合称“中国反腐败法律”),美国《反海外腐败行为法》及其修订(“《反海外腐败行为法》”),英国《反贿赂法案》及其修订(“《反贿赂法案》”),以及任何适用的反贿赂或反腐败法律。
11.2. 成员承诺其会且会促使成员关联方停止所有相关活动,并且采取手段来整治成员或成员关联方已采取的违反中国反腐败法律、《反海外腐败行为法》、《反贿赂法案》、或任何其他适用的反贿赂或反腐败法律的行为。成员承诺其会且会使成员关联方推行采用内控系统(包括而不限于,会计系统、采购系统和计费系统)来保证成员及成员关联方的运营符合中国反腐败法律、《反海外腐败行为法》、《反贿赂法案》、以及任何其他适用的反贿赂或反腐败法律。
成员应遵守适用的出口管制法律,包括但不限于美国、欧洲和中国对于极狐服务所含技术的出口管制法律法规。
极狐(GitLab)有权遵照法律法规规定,在必要时修改本协议及服务规则(包括适时制定并发布其他政策、规则、公告声明)。在变更本协议后,极狐(GitLab)将在极狐网站上公布本协议的最新版本。更新后的协议条款将代替原来的协议并自其向公众公布时起生效,成员可以在极狐网站查阅最新版本的协议条款。本协议修改后,如果成员继续参与极狐GitLab开源项目,即视为其已接受修改后的协议。
14.1. 成员应当保证和维持成员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的有效性,成员资料若存在虚假、无效等任何可能导致成员无法及时获悉通知、服务提示、纠纷协调、违规处罚等信息的,由成员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4.2. 成员应当根据极狐网站公布的联系方式向极狐(GitLab)发送通知。
14.3. 极狐(GitLab)可通过网站公告、系统通知、站内信、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即时通讯工具、函件等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向成员发送极狐服务有关的业务通知、服务提示、验证消息、营销信息等各种信息。前述信息在以下情况下视为已送达:
交专人递送的,在收件人签收时视为已送达;
以网站公告等形式公布的,一经公布即生效(另有说明除外);
以电子形式(包括系统通知、站内信、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等)发送的,在发送成功后或发出后24小时内未受到发送失败通知即视为已送达;
以邮资预付的快递公司递送或以挂号信递送的,以投邮后的第 3 个自然日视为已送达。
15.1. 对于本协议中约定的、在本协议终止或有效期之后仍对本协议双方具有约束力的条款,双方应遵守约定,包括但不限于第5.1条、第5.4条、第5.5条、第5.6条、第7条、第9条、第14条、第15.2条、第15.7条。
15.2. 如果本协议有任何一条或多条规定根据任何适用法律或法规在任何方面被裁定为无效、不合法或不可执行,本协议其余规定的有效性、合法性或可执行性不应因此在任何方面受到影响或损害。双方应通过诚意磋商,争取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新的约定,且该约定所产生的经济效果应尽可能与之前无效的、不合法或不可执行的约定产生的经济效果相似。
15.3. 未经极狐(GitLab)事先书面同意,成员不得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15.4. 成员认可并同意,极狐(GitLab)可不经其同意,将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义务转让给其关联公司或经极狐(GitLab)认可的第三方。成员知悉,本协议项下提供的极狐服务可能由极狐(GitLab)的关联公司或者其指定的第三方提供。
15.5. 本协议项下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不因一方发生收购、兼并、重组、分立而发生变化。如发生上述情形之一,则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随之转移至收购、兼并、重组或分立之单位。如双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各项权利和义务由双方之分立单位分别承受的,则双方与双方之分立单位分别享有和承担相关权利和义务。
15.6. 本协议不说明协议双方已经或即将建立任何代理关系,如建立代理关系,需另行签订代理协议。
15.7.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于所有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将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不能在十五(15)日内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争议,双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至极狐(Gitlab)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15.8. 若本协议有中文、英文等多个语言版本,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中文版的内容为准。
本协议英文参考请见: 英文版协议